房地合一稅2.0詳解:新舊制差異、持有期計算與自用優惠
在您在「賣房」時所遇到的「房地合一稅」,無疑是金額最龐大、規定最複雜、也最牽動買賣損益的一筆稅負。本文將為您提供最完整的房地合一稅 2.0 全攻略,從新舊制分野、稅率計算,到最重要的「自用住宅優惠」,讓您一次搞懂如何合法節稅,守住您應得的獲利。
一、新舊制大不同:適用制度的判斷基準
在計算之前,您必須先釐清您的房產適用哪一種制度。簡單的判斷基準點是「取得日期」:
- 舊制:您是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(含)以前取得的房產。房屋交易所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;土地增值部分繳納土地增值稅後,不需再課所得稅。
- 新制(房地合一稅):您是在 2016 年 1 月 1 日(含)以後取得的房產。房屋與土地交易所得將「合併計算」,並採用一個獨立、固定的稅率來課稅。
本文將聚焦在目前市場上絕大多數交易適用的「房地合一稅 2.0」新制。
二、核心關鍵:持有期間決定稅率高低
房地合一稅 2.0 最核心的規則,就是依據您的「持有期間」長短,來決定課稅的稅率高低。持有期間愈短,稅率愈重,反之則愈輕。
計算方式: 從房地產完成「所有權移轉登記日」起算,至本次交易的「所有權移轉登記日」為止。
| 持有期間 | 適用稅率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
| 2 年以內 | 45% | 短期交易,課以重稅 |
| 超過 2 年,未逾 5 年 | 35% | |
| 超過 5 年,未逾 10 年 | 20% | |
| 超過 10 年 | 15% | 鼓勵長期持有 |
| 因非自願因素交易 | 20% | 需符合財政部公告之非自願賣房態樣 |
| 符合自用住宅優惠 | 10% | 課稅所得超過 400 萬部分 |
三、稅基計算:可以扣除哪些成本費用?
了解稅率後,下一步就是計算您的「課稅所得」,也就是您的「淨賺」金額。
課稅所得 = 成交價額 - 取得成本 - 相關費用 - 土地漲價總數額
- 取得成本:您當初購買這間房子的買價。
- 土地漲價總數額:為了避免與「土地增值稅」重複課稅的扣除額,可從土地增值稅單上找到此金額。
- 相關費用(合法節稅關鍵):所有在取得、改良及出售過程中,所支付的必要費用。
- 可認列項目:契稅、印花稅、代書費、仲介費,以及能「增加價值或效能」的裝潢、修繕費用(如管線重拉、格局變更等資本支出)。
- 便利計算:若您無法提供上述費用的單據,稅法允許您以成交價額的 3% 作為費用,上限為 30 萬元。
四、終極節稅武器:自用住宅免稅與優惠稅率
對於長期自住的屋主,政府提供了最優渥的節稅條款,俗稱「自住戶籍登記優惠」。
- 優惠內容:
- 免稅額:課稅所得在 400 萬元以內的部分,完全免稅。
- 優惠稅率:課稅所得超過 400 萬元的部分,統一適用 10% 的超低稅率。
- 申請條件(需「同時」滿足):
- 個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該屋辦竣戶籍登記。
- 出售前實際居住連續滿六年。
- 出售前六年內,該房屋沒有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。
- 出售前六年內,個人與其配偶未使用過本項自用住宅優惠。
五、房地合一稅常見問答 (Q&A)
Q1: 「非自願」因素賣房,稅率也是 35% 或 45% 嗎?
A: 不是。若能提供主管機關認可的證明文件,證明您是因非自願因素而必須賣房,即使持有期間在 5 年以內,稅率仍可適用20%。
A: 不是。若能提供主管機關認可的證明文件,證明您是因非自願因素而必須賣房,即使持有期間在 5 年以內,稅率仍可適用20%。
Q2: 重新裝潢的費用,收據都可以當作費用扣除嗎?
A: 不一定。稅法規定可扣除的必須是「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」的資本支出。而像油漆、壁紙、系統櫃或購買家具等,則較可能被視為消耗品或費用,不予認列。
A: 不一定。稅法規定可扣除的必須是「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」的資本支出。而像油漆、壁紙、系統櫃或購買家具等,則較可能被視為消耗品或費用,不予認列。
Q3: 「持有期間」的計算,是從簽約日還是登記日起算?
A: 法律上的認定非常明確,一律以地政機關的「所有權移轉登記日」為準,買進與賣出皆是如此。
A: 法律上的認定非常明確,一律以地政機關的「所有權移轉登記日」為準,買進與賣出皆是如此。
結論:時間就是金錢,規劃就是省錢
房地合一稅 2.0 的精神,明確地傳達了「時間就是金錢」的道理。在您計畫出售房產前,務必拿出權狀,仔細算算您的持有時間,因為跨過一個稅率級距(如持有滿 5 年),省下的稅金可能就是數十萬、甚至上百萬的差距。而對於長期自住的屋主,更要積極規劃,確保自己能滿足「自用住宅優惠」的所有條件。了解規則,提前規劃,才是您在房產交易中,保障自身獲利的不二法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