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的10大注意事項

在經歷了漫長的看房、議價過程後,簽訂「不動產買賣契約」是將所有口頭承諾化為白紙黑字的最終一步,也是整個購屋流程中法律效力最強、最核心的環節。這份合約,是未來若發生爭議時,保障自身權益的最重要防線

本文依據台灣現行法規與內政部頒布的契約規範,為您系統性地整理出簽約前必須再三確認的 10 大注意事項,幫助您逐項檢視,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整保障。


一、簽約前十大注意事項檢查清單

1. 確認產權與身份,驗明正身

  • 核對所有權人:核對「所有權狀」「身份證」,確認簽約者身份一致。若為代理人,應出具合法授權書。
  • 申請最新謄本:請代書調閱最新的「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」,確認產權是否完整、有無被查封、假扣押等限制登記。

2. 契約審閱權,至少五天看仔細

  • 切勿輕易放棄:內政部定型化契約範本已明訂「至少五日」的審閱權。應堅持將契約範本帶回,花時間逐條審閱,並尋求專業協助。

3. 標的物資訊,一字不差

  • 精確標示:契約中必須以「所有權狀」與「謄本」為準,清楚標示地號、建號、門牌地址。
  • 面積坪數:應清楚標示主建物、附屬建物(陽台)、共有部分(公設)的個別面積與總面積。若有車位,也應註明車位類型、編號與產權形式。

4. 總價與付款流程,分段把關

價金應採取分期付款,避免一次性支付大筆款項。一般分為四個階段:

  1. 簽約款 (約 10%)
  2. 用印款 (約 10%):備齊報稅、過戶文件,蓋上雙方印鑑章時支付。
  3. 完稅款 (約 10%):繳清所有稅費(土地增值稅、契稅)後支付。
  4. 尾款 (約 70%):銀行貸款核撥,並在交屋、完成產權移轉登記時支付。

5. 稅費與雜支,分攤方式講清楚

  • 賣方負擔:土地增值稅、房地合一稅、財產交易所得稅(舊制)。
  • 買方負擔:契稅、印花稅、登記規費。
  • 雙方協商:仲介服務費、代書費、履約保證費用。

6. 貸款不足的處理預案

  • 務必加註但書:應在合約中明確加註:若因「非可歸責於買方」之事由(如銀行鑑價不足)導致核貸金額低於預定成數,買方有權選擇「無條件解除契約」或「現金補足差額」。

7. 交屋日期與「現況交屋」的陷阱

  • 明確交屋日期:應在契約中壓上一個確切的「交屋日期」
  • 慎防「現況交屋」:多數中古屋買賣會註明「現況交屋」。但這不代表賣方能免除所有瑕疵擔保責任。應將屋內外所有已知瑕疵記錄在契約附件的「標的物現況說明書」中,並註明修繕責任歸屬。

8. 附贈設備清單,白紙黑字列明白

  • 切勿輕信任何口頭承諾。所有賣方承諾附贈的家具、電器,都應以清單方式詳細條列在契約附件中,包含品牌、型號、數量等,並拍照存證,作為交屋時點交的依據。

9. 違約條款,罰則與解約條件

  • 違約罰則:契約應明訂,若一方違約,另一方可主張的權利與賠償計算方式(通常以買賣總價的百分比計算)。
  • 解約條件:契約應載明在何種特殊情況下(如發現是兇宅、海砂屋、輻射屋等重大瑕疵),買方有權主張解除契約並要求返還已付價金。

10. 特別約定事項,量身打造你的保障

  • 常見約定:約定若交屋前檢測出海砂屋或輻射屋,買方可無條件解約;明確約定賣方對房屋的漏水保固期限(通常為交屋後半年)與範圍。

二、實用問答 (Q&A) 與法律救濟

Q1: 合約內容密密麻麻,很多法律術語都看不懂,怎麼辦?
A1: 務必善用「契約審閱期」。簽約時請代書逐條向您解釋,代書有義務確保您了解所簽署的內容。若仍有疑慮,在簽字前尋求獨立的律師諮詢是保護自己的最好方式。
Q2: 簽約後才發現房子是兇宅,賣方和房仲都沒說,我該怎麼辦?
A2: 依法律規定,賣方對兇宅等重大事項負有「誠實告知」的義務。若賣方刻意隱瞞,已構成「詐欺」,買方可在知悉後的一年內,依法主張撤銷買賣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。
Q3: 我可以修改內政部的定型化契約內容嗎?
A3: 可以。定型化契約範本是保障消費者的「最低標準」。買賣雙方可以在公平自願的原則下,透過「特別約定事項」增加、修改或刪除某些條款。任何修改處,都應由雙方在修改處旁蓋章或簽名確認,以示同意。

結論

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,是一門需要細心與耐心的功課。請務必運用本文提供的 10 大注意事項,如同一份檢查清單,逐一核對。記住,多花一分心思在合約上,就能減少十分的未來風險。